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动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快速发展,鼓励和引导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国科火字〔2014〕189号,详见http://www.chinatorch.gov.cn)要求,我省将组织2014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有关要求,其中第十条、第五点在孵企业注册资金的要求调整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2、申报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行业聚集度需达到70%以上,并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设备清单及用途;申报以投资在孵企业为主要盈利模式的孵化器,投资的在孵企业数量要求超过在孵企业总数的60%,并附投资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3、请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填写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见附件),各相关申报单位按国家通知要求准备评审资料(包括孵化器介绍、证明材料及在孵/毕业企业情况汇总等,所有在孵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须加盖在孵企业公章,并注明“该营业执照复印件仅用于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审”)。并于9月24日前将推荐表(盖章)纸质一式一份,评审材料文字材料一式六份(其中,第三部分资料单独装订一册即可),评审材料电子光盘一份报送至省科技厅。
联系人:王洪荣 联系电话:025-57711620
附件:2014年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9月9日
附件:
2014年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
孵化器名称 | 孵化器类型 (综合、专业) | 注册时间 | 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使用面积(万平方米) | 在孵企业数量 | 毕业企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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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科技局(科委)或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盖章 201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