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30 浏览次数: 266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科委)、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2015年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将围绕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小升高”计划,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加快推进高端科技人才创业,增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现将2015年度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额度

    2015年度省创新资金项目的组织,坚持“支持创新、鼓励创业、竞争择优、优化环境”的原则,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培育,主要支持省级以上科技创业园内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提升企业竞争力。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试点、国际创业园和专业孵化器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面上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2015年度省创新资金项目的科技型企业须在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软件园等科技创业园以及高校院所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立的具有孵化功能的研究院内注册经营。

    2、申报企业及项目须符合《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原则上属于《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确定的范围。

    3、项目目标产品明确、具有自主品牌、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能进入中试阶段或小批量生产,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4、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科技型小微企业申报的研发设计、文化科技创新、大数据、云计算、基于互联网的内容服务等项目。

    5、优先支持有发明专利授权、R&D投入较高、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创新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支持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

    6、优先支持获得2014年第二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初创组企业及创业团队的参赛项目。

    7、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组织方式

    1、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县(市)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经所在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审核后上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辖市市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经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审核后上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经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后上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2、实行限额申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业园每家推荐的项目分别不超过6项和4项,其他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业园每家推荐的项目分别不超过4项和2项;高校院所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设立的具有孵化功能的研究院每家推荐的项目不超过4项。获得2014年第二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初创组企业及创业团队(获奖后6个月内在我省科技创业园注册成立企业)的参赛项目不在限额范围内。

四、申报要求

    1、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形式审查。严格按照《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认真对照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单位的经营状况、资信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项目法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需出具信用承诺。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未认真履行形式审查职责的项目主管部门,将根据《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在下一年度相应减少该地区推荐申报数。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财政局以及高新区管委会要在认真总结2014年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2015年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项目组织质量和项目水平。

    2、有在研省科技计划、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一般不得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或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已申报其它类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4、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申报单位须提供必要保障条件和自筹资金,自筹资金与申请省资助经费比例为11以上。

五、其它事项

    1申报企业除按本通知要求填报《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外,还需按照《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制暂行规定》(苏财规【201321号)的要求,填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并提供企业2014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除申报企业2014年度财务报表外,其他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获得2014年第二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初创组企业及创业团队(获奖后6个月内在我省科技创业园注册成立企业)的参赛项目,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2、申报材料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www.jskjjh.gov.cn。相关科技创业园等名单、申报材料表格请在网站查询和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3、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信用承诺书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汇总推荐,汇总表加盖科技、财政部门或高新区管委会公章后,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7号四楼418室)。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43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

省创业中心创新基金部  高亚平  025-83232318

省科技厅高新处        单华宁  025-83367509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蔡海翔  025-83633109

 

附件:12015年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的重

         点领域

22015年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此页无正文)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532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5年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

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

 

一、电子信息

(一)软件产品

1、基础软件

2、支撑软件

3、嵌入式软件

4、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产品开发软件

5、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

6、图形和图像软件

7、地理信息系统

8、电子商务软件

9、电子政务软件

10、企业信息化应用和企业管理软件

11、电力系统应用软件产品

12、医学网络信息系统与软件产品

13、大数据与云计算

14、物联网应用软件

(二)微电子技术

1、集成电路设计工具开发

2、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开发

3、集成电路封装技术

4、集成电路测试

(三)计算机及网络产品

1、计算机终端产品和外围设备及关键部件

2、网络产品

3、空间信息获取及综合应用集成系统

(四)通信产品技术

1、光传输交换设备

2、宽带移动通信设备

3、宽带综合业务接入设备

4、业务与运营支撑系统

5、网络增值业务应用系统

(五)广播电视技术产品

1、演播室与运营中心系统

2、网络传输、监测与管理系统

3、用户终端系统

(六)新型电子元器件

1、半导体发光器件

2、片式元件和集成无源元件

3、片式半导体器件

4、电力电子器件

5、中高档机电组件

(七)信息安全产品

1、安全测评和管理类产品

2、安全基础类产品

3、网络安全类产品

4、专用安全类产品

(八)智能交通产品

1、先进的交通管理和控制系统

2、交通基础信息采集、处理设备和软件系统

3、先进的公共交通管理设备和系统

4、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控制与综合调度产品

二、生物技术和新医药

(一)医药生物技术与产品

1、常见重大疾病防治用生物技术药物

2、新型疫苗和生物诊断产品

3、生物分离纯化技术与检测产品

4、生物技术加工天然产物

(二)中药天然药物技术与产品

1、中药创新药物

2、中药新品种的开发

3、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

4、中药制药装备及其集成

(三)化学药技术与产品

1、常见重大疾病治疗用新药

2、药物合成新技术

3、药物制剂新技术与新剂型

4、药物制剂新辅料

5、新型体外诊断技术与产品

(四)医疗仪器、设备

1、医学影像技术与产品

2、治疗、急救及康复技术与产品

3、医学检测、检验、监护技术设备与产品

4、康复治疗技术与产品

(五)医用敷料与器材

1、手术专用器械及新型敷料

2、组织工程材料

3、介入治疗材料与产品

4、其他生物医用材料

(六)轻化工生物技术及产品

1、生物催化技术及产品

2、微生物发酵新技术和新产品

3、新型、高效工业酶制剂

4、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及加工技术

5、生物技术在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领域的应用

(七)生物医药高技术服务

三、新材料

(一)金属材料

1、钢铁冶金材料

2、有色金属冶金材料及深加工产品

3、稀土功能材料及电子信息金属功能材料

4、特殊合金及粉末冶金新材料

5、低成本、高性能金属基复合材料

(二)无机非金属材料

1、高性能无机非金属结构材料

2、高性能功能陶瓷

3、人工晶体

4、功能玻璃

5、半导体材料

6、超细、纳米粉体制备与加工技术

(三)高分子材料

1、高分子结构材料

2、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

3、高分子材料的低成本化和高性能化

4、新型橡胶材料

5、新型纤维材料

6、生态和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

7、高分子材料的加工应用技术

(四)精细化学品

1、电子化学品

2、新型催化剂

3、新型橡胶塑料助剂

4、精细及功能化学品

5、非石油路线制备专用和高附加值化学品

(五)新材料高技术服务

四、高端装备

(一)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

1、现场总线、工业以太网及现场局域网技术产品

2、可编程序控制器(PLC)产品

3、基于PC的控制系统

4、新型控制技术和产品的前端研究

(二)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

1、新型自动化仪器仪表

2、面向行业配套的传感器

3、新型传感器和微系统

4、科学分析仪器、检测仪器

5、精确制造中的测控仪器

(三)先进制造技术

1、先进制造系统

2、数控系统及加工技术和装备

3、机器人开发及应用

4、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

5、纺织行业专用设备

6、轻工行业专用设备

(四)新型机械产品

1、机械基础件

2、通用机械

3、专用机械

(五)电力与电工行业技术产品

1、智能电网技术

2、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3、电力电子技术和电工设备

(六)交通相关技术产品

1、汽车发动机关键技术

2、新型汽车关键零部件

3、高铁与城市轨道交通机车关键零部件

(七)智能装备高技术服务

五、环境与资源

(一)水污染防治技术

1、典型重金属工业废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

2、高浓度、难降解、有毒有害工业废水处理

3、城市环保设施与二次污染处理及资源化技术

4、中小城镇污水和面源污染控制与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

(二)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1、煤燃烧污染防治技术

2、工业向大气排放有毒污染物防治技术及服务

3、局部环境空气质量安全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

(三)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

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技术

2、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及服务

3、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4、有机固体废物的处理和资源化技术

5、社会源有害固体废物处置和资源化技术

(四)环境监测、应急和预警技术

1、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2、环境应急与常规监测仪器设备

3、环境应急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

4、环境样品的采集与样品制备技术

(五)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

1、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和“低排放”关键技术

2、水回用工艺技术和设备

3、清洁生产关键技术

4、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高技术服务

(六)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

1、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的开采技术与设备

2、低品位资源综合利用和共、伴生矿产的分选提取技术

六、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一)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

1、太阳能

2、风能

3、生物质能

4、其他新能源

(二)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相关产品

1、高性能绿色电池(组)及其相关产品

2、新型储能电池(组)及其相关产品

3、燃料电池技术及其相关产品

4、其他新型能量转换与储能技术与产品

(三)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

1、生产过程余热、余压、余能的回收利用技术及相关产品

2、建筑节能技术及相关产品

3、分布式能源相关技术与装备

(四)新能源与节能高技术服务

七、新能源汽车

(一)电动汽车动力系统平台关键技术

1、纯电动汽车动力系统平台关键技术

2、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平台关键技术

3、混合动力汽车(含插电式)动力系统平台关键技术

(二)电控相关技术与产品

1、整车控制器及关键零部件控制器

2、电控产品生产装备、开发及标定工具

3、电控系统共性元器件技术与产品

(三)电池相关技术与产品

1、车用动力电池/超级电容

2、车用燃料电池

(四)电机驱动相关技术与产品

1、电机及控制器技术与产品

2、电驱动系统总成技术与产品

3、电驱动系统开发与生产装备

(五)电动化底盘及车载信息系统

1、电动化底盘及电动辅件系统

2、电动汽车车载信息系统

(六)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相关技术与产品

1、电动汽车充电、加氢技术与装备

2、电动汽车综合能源供给系统

(七)电动汽车技术开发与集成应用高技术服务

1、电动汽车技术开发服务

2、电动汽车商业模式创新及集成应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