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园企业:
2016年尚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未及时缴纳房租的入园企业,请于本月15日前务必委派公司相关负责人到5号楼117办公室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最迟不得迟于6月20日前缴纳房租。因故不能及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房租的企业,后果自行承担。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